大大小小的石头,重的几十斤,轻的一两斤,我从十点搬到了凌晨四点,中间就休息了三次。
然后拿到了九十欧的工钱。
以那个时候欧元对比人民币的比价,这就是将近一千块了。
也难怪那位田先生说这边赚钱容易。
容易……
我将那几张钞票贴在了额头沾了一下,然后折好放进了口袋里,对着那工地上的人连说了几声谢谢后,离开了工地。
我回到了车上,先是取出了我的照相机,将存储卡都放回去,再拿了我的衬衣和原来的裤子,找了公共洗手间将衣服换了,再次借用洗手液将衣服给洗了,然后用冷水浸透了一下头,漱了口,离开了洗手间。
我将衣服摊在了后座上,看了看时间。
已经快凌晨五点,天色依然漆黑。
我将我所有的钱都掏出来数了数,看着手上零碎加起来有一百一十欧附带几个分币,我不觉笑了一声。
想想我幼年,想想我少年,那时候有一分钱都是天赐,有一块肉吃都是最大的幸福。
现在,又何必去想在几天之前,我还是随手就是百欧五十欧的……
我揉了下手腕,又搓了下手臂,然后发动了汽车。
虽然我现在真的很累,很疲倦,我甚至都觉得我手已经软的方向盘都会握不住。
我心中还闪过了那年的那次车祸。
不过,我还是断然的将车开出了停车场。
一百欧,应该够我将车开到马德里了。
不管如何,我得找到大使馆,我得找回我的身份,我可不想待在这里做黑民,我要……
我要去巴黎!
我管他什么陆嘉诚陆夫人的,我管他什么陆家,我本来就是一无所有!
撕破脸吵架什么的,我还会怕他们?我一个光脚的还怕他们穿鞋的!?
我要去见陆漓,就算,就算……
就算我去了也如同金先生所说的,只能在重症室外等着,最后等来的依然是他的……
我也要去面对他。
面对,我自己的心!
所以,我不能耽误时间。
何况,那位田先生也说了,这个时候开车麻烦最少。
的确是麻烦最少的时候……
不说路上没有车,显示牌也显得特别的清楚,就路上,我就看到了三拨当地管事的。
看上去应该是刚刚收工的当地管事的。
瞅着他们手上拿着的仪器,我估摸着他们应该是查酒驾,很是聪明的没有去找他们说我被偷了。
我直接开着车的,从他们旁边绕过,然后绕上了高速公路。
(事后我才知道,如果我被他们挡住查车,那么我这种没有任何证件居然就开车上路的,他们是不会吝啬那么几天牢饭的,而且我还会留下不良记录!)
这一走,就是两个小时。
天光从微亮,到明亮,朝霞将前方一望无际般的平原照耀得流光溢彩。
好似幻觉一般的美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