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君看着杨宇,显然有些惊讶,又有些不为人察觉的惊喜。她的目光落到杨宇手上,那个粉红的衣服不正是自己的吗?
那么说,是杨宇让他的狗去偷自己衣服的吗?
想到这里,刘君的脸唰的红了。
杨宇顺着刘君的目光,瞅了瞅还滞留在手上的衣服,尴尬了。
我去,这还真是难解释的状况啊!
比特犬眼神明显传递着‘是主人让我偷的’的信息。
其实严格说起来,也没错啦。是杨宇让比特犬展露特殊才能的,它只是依言照办而已……
“我擦,这条色狗果然还是应该炖了。”杨宇心中十分抑郁。
两个人就这么尴尬对望着,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。
倒是最后,刘君轻笑道:“好久不见。”
“呃,不好意思。我前几天救了一条流浪狗,没想到这色狗竟然有偷女人衣服的嗜好,回头我就把它炖成火锅。”杨宇走上前去将衣服还给了刘君。
刘君俏皮笑笑:“或许它是想让我们相遇呢。”
“你就别调戏我了。”杨宇笑笑,又道:“你现在还好吧?”
“嗯。挺好。”刘君淡淡笑道。
不知为何,杨宇突然想起高中毕业后,刘君留给自己的最后一封信。
“我的青春久久不肯离去。现在我似乎有些明白了,不是我的青春赖着不肯走,是我的心不愿再前行,就像小刺猬,缩着头呆在自己建起来的堡垒中,固执的不愿走出你的感情世界。高中已经毕业了,但似乎我还未做好从你那里毕业的思想准备。我有些讨厌这样的自己了,有点像狗皮膏药似的无耻。我在想,这次是认真的想,或许从一开始,我就错了,或许早就应该有所改变,或许应该……是这样的。所以,我想跟你说,拜拜了。这次是真的拜拜了……”
字迹很秀丽,文笔有些文青。虽然没有落款,但杨宇还是一眼就看出是刘君的笔迹和文笔。
“刘君,总算前行了呢。”杨宇突然淡淡笑道。
刘君愣了愣,半晌后,她看着杨宇,道:“你,知道那封信是我写的?”
杨宇笑笑:“笔迹和文笔很好辨认的。”
刘君笑笑,没有说话。
杨宇看了看时间,跟门面店房东约好的时间快到了。他抱歉笑笑:“刘君,我跟人约好了时间,要先走了。”
“跟丹雅,还是慕容雪?”刘君笑笑道。
“不是约会,是有事。我就先走了。”杨宇摆摆手,转身带着比特犬离开了。
刘君看着杨宇渐渐远去的背影,用手摸着自己的心口,用自己才能听到的声音喃然着:“我的脚步是前行了,可是这里还是固执的不肯前进。我大概是一个无药可救的女人吧。”
对‘偶遇’刘君的事,杨宇没多想,他现在可是烦恼着呢。
跟那个女房东约好的时候,他手里还有十万块,这可是他的底气。现在为了救一条色狗,再一次倾家荡产。就算那个女人同意五万块的转让费,自己也没钱了啊。
“嗯,总而言之,今天见面先了解一下对方,然后投其所好。虽然空手套白狼不太可能,但只要能再拖延几天就行。在这几天,自己再想办法筹钱。”
杨宇打定主意。
现在唯一祈祷的就是,希望对方不是像苏静姐那样无懈可击的女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