郭慕华羞的满脸通红,吕芳圆也有点尴尬,“好了,今天就到这吧。”慌慌的走了。
郭慕华爬起来,苦笑了一下,
晚上的时候,郭慕华接到了林诗音的电话。林诗音到现在也没有手机,郭慕华早想给她买一支,但她说什么也不要,郭慕华知道她是害羞,也是怕家里人问,所以没有给她强买。林诗音用家里的座机给郭慕华打手机。
”慕华,明天我和娇丽去市里,周晨雨也去……”自从高考结束,林诗音回家后,她和郭慕华已经有好长时间没有见面了。
“好啊。我到车站去接你们。”
“嗯。饭店怎么样了?顺利吗?我们去不打搅你吧?”
“不打搅,挺顺利的,我准备下一月8号就开业。”
“哦,”林诗音非常高兴。
第二天上午,郭慕华正准备到城北车站去接人,刚要离开饭店,忽然,有一个人走进了饭店。饭店还在装修中,大厅里乱糟糟,门口也没有招牌,所以这个人肯定不是来吃饭的,这个人进了饭店后,一屁股坐在摆在饭店门口的一把椅子上,大腿放在二腿上。
郭慕华愣了一下,大厅里只有他一个人,工人们正在二楼装修,陆张飞出去办事情,杨飞鸣他们还没有来。
“你是?”郭慕华礼貌的问。
这个人三十多岁,半秃头,光着膀子,穿着黑色的大裤衩,脚下是人字的拖鞋,身材不高,但黝黑壮实,很剽悍。特别的是他的眼珠子带着一点的蓝色,像是有外国人的血统一样。
“你就是郭慕华?”这个人开口很横。
“我是。”郭慕华还是很礼貌。
“我是冯丰峰。”那人说。
“哦。”郭慕华点了一下头,这个名字他听说过,自从赵天林跑路之后,郊区又冒出了一个新的老大,名字就叫冯丰峰,这个名字郭慕华只听人说过一次,但就清楚的记住了,只因为这个名字实在很奇特,连名带姓几乎都是一个音,读起来冯丰峰,乍一听像是风风风。
但他的名字是有说法的,他家姓冯,世代都是农民,生他的那一年秋天,收成非常的好,达到了丰收的顶峰,所以他爸就给他取名为冯丰峰。
冯丰峰从小就是一个坏痞子,八岁摸人一支笔,十岁就敢偷鸡,初中没念完就辍学,整天在社会上混,随身总是带着弹簧刀,看谁不顺眼就扎人,在郊区根本没有人敢惹。想吃肉的,到肉摊前一站,摊主就得给他割一块瘦肉最多的,冯丰峰这人也很讲究,拎着肉走的时候,总不忘记说一句:“给冯爷我记帐啊,今天没带钱。”摊主还得赔笑着送他,“冯爷慢走,下次再来啊。”
他正牛鼻的时候,赵天林从部队当兵复员回来,以赵天林的脾气,肯定容不下他,两个人很快就掐上了。冯丰峰虽然没有当过兵,但格斗能力却不弱,而且他自认烂命一条,杀一个够本,杀两赚一个,打起架来像疯子一样。很快就有一个外号叫冯疯子。
几次交手,冯疯子被赵天林打的落花流水,不过赵天林有家有业有公司,不是亡命之徒,轻易不想惹人命官司,所以每次都留冯疯子一命。